揚州農村商業銀行函證業務受理公告
來源:發布時間:2024年10月08日
揚州農村商業銀行函證業務受理公告
尊敬的客戶: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銀行函證規范化、集約化、數字化建設的通知》(財會〔2022〕39號)、《關于印發<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財辦會〔2024〕2號)要求,現將我行辦理詢證函業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要求
(一)我行暫只接受紙質詢證函,且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辦理函證業務。
(二)詢證函須以被審計單位名義出具,應加蓋其單位公章、預留印鑒章,預留印鑒章應與被審計單位在我行預留印鑒保持一致,多頁材料還應加蓋騎縫章。
(三)詢證函格式應符合 《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相關規定,函證數據必須明確、具體、規范,表格內容不應留白。
(四)回函手續費能夠妥善收取。
(五)審計單位采取跟函方式提交詢證函的,須同時提供經辦人員身份證件及單位介紹信,介紹信應包含抬頭、經辦人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辦理事項、審計單位簽章等內容,并注明有效期限。
注:資產評估機構等第三方機構依法獲取單位授權后發出的銀行詢證函請參照辦理。
(六)若受理的詢證函存在如下不符合要求情況,我行將不予辦理,并采取書面通知(包括向來函中填寫的郵箱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會計師事務所發送不予受理通知,原則上來函原件存檔不再寄回:
1.印鑒問題:未加蓋騎縫章、預留印鑒,印鑒有誤或模糊無法驗證等情況;
2.函證基準日不唯一或缺失的情況;
3.扣款賬戶問題:扣款賬戶缺失、扣款賬號有誤、扣款賬戶余額不足或狀態不正常導致扣款失敗;扣款賬戶填列保證金賬戶、定期賬戶等無法用于扣款的賬戶;
4.來函填寫不規范:《銀行詢證函(格式一)和(格式二)》未填寫聯系人電話及郵箱缺失或有誤、手工填寫或涂抹;詢證“注銷的銀行存款賬戶” 但未填寫“擬查詢的期間”信息等情況;
5.詢證賬戶非本行賬戶的情況;
6.不符合《通知》要求或其他情況。
二、受理方式
我行接受郵寄函證和經授權的注冊會計師跟函兩種方式。
三、函證范圍
我行函證業務的函證范圍:
1.《銀行詢證函(格式一)》以詢證函中填寫的存款賬號作為依據,回函信息僅針對該賬號所屬支行范圍內進行回函;
2.《銀行詢證函(格式二)》以會計師事務所發出的詢證函中的“函證收件人”作為依據,即以詢證函格式中定義的“貴行”所代表的總分支機構主體范圍進行回函。如詢證函收件人為某支行,回函信息僅針對該支行范圍內進行回函;如詢證函收件人為總行,回函信息則在全行范圍內進行回函。
四、回函用章
我行回函用章為函證業務回函專用章,回函用章的適用范圍為詢證函1-14項及附表內容。
五、收費標準
我行銀行函證業務收費標準為手續費100元/份,服務價格發生變化時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揚州農村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價目表》為準。
六、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我行函證業務采取總行運營管理部清算中心集中處理模式,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受理機構:揚州農村商業銀行運營管理部清算中心。
聯系人:函證負責人
聯系地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同泰路107號。
聯系電話:0514-82990290。
七、業務服務與投訴咨詢
(一)對于未滿足《關于加快推進銀行函證規范化、集約化、數字化建設的通知》、《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及我行公示的銀行詢證函受理要求的來函,我行將拒絕回函。
(二)對回函有疑慮或回函內容不完整的,請撥打回函受理機構電話咨詢。
(三)委托單位遇到回函不及時、收費或其他服務問題,可撥打投訴電話0514-82990315。
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0日起正式生效,特此公告!
江蘇揚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